关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导语 关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具体指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通知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您。

  市本级各类城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我市已启动为城镇各类参保人员免费发放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该卡将替代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发放的医保卡,并将用于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的发放、领取及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请各类参保人员及时到我局指定的银行网点免费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参保人领取社保卡

  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2015年元月26日开始发放,我局将指定银行通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领取手续,办理时单位需指派正式职工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参保人领取社保卡

  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参保人的社保卡从2015年元月26日开始发放,请先登录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有本人社保卡信息,有社保卡信息则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指定银行网点领取社保卡;如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未查询到社保卡信息的,说明本次未制卡,需等待下一批次社保卡的发放。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参保人集中领取社保卡业务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三、企业已退休的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

  企业已退休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发放。请先登录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有本人社保卡信息,有社保卡信息则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指定银行网点领取社保卡;如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未查询到社保卡信息的,说明本次未制卡,需等待下一批次社保卡的发放。

  四、本次社保卡的发行采用新老卡兼容的方式。从2015年2月1日开始,已领到社保卡参保人可以使用新的社保卡看病、购药,新卡一经使用,则原医保卡自动失效,新卡自动替代原医保卡;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原医保卡看病、购药,原医保卡使用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五、详情可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0799-12333。

  六、县区各类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社保卡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发放,现将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

  安源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99-6661323

  湘东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99-3377908

  芦溪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99-7550506

  上栗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99-3661133

  莲花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99-7222815

  因社保卡发放给广大参保人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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