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停保转出办理材料

导语 根据相关规定,在萍乡工作的在职人员办理养老险停保转出手续的,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参保人员转出,还需提供:在职人员调动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发出的接收通知书;在职人员辞职、开除、除名、自谋职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批复文书,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合同书;

  3.参保单位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将转出人员以上所需资料交社保机构审核;

  2.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相应基金、封存账户并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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