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电价及电费查询

导语 萍乡电费实行阶梯电价,以下是电价收费标准。

  江西省将居民用户用电量以年为周期划分三档,电价分档递增。

  (一)电量分档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以下,即月均180千瓦时及以下。

  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1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即月均181千瓦时至350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年用电量4200千瓦时以上,即月均350千瓦时以上。

  (二)分档电价

  第一档电量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每千瓦时0.60元;

  第二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每千瓦时0.65元;

  第三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即每千瓦时0.90元。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60元调整为0.62元。

  江西省实施阶梯电价后,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分档基数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用电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供电服务热线:95598

  24 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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